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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备党员转正程序与要求
发布时间:2015-03-19      作者:    来源:
预备党员转正程序与要求 

一、提出书面转正申请(预备党员)

    1、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内(最少半个月前)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,其内容包括:

  (1)说明入党时间、预备期满的时间并提出按期转正的申请

  (2)对自己在预备期中的表现作出客观全面的总结,尤其是在发展为预备党员时,支部会上同志们提出的缺点,在预备期间改正得如何;

  (3)写出今后的努力方向。

    2、在提交转正申请前,还应主动向党组织提交在预备期间各阶段的思想汇报(平均每季度一份)和年度思想、工作总结等。

    3、向党组织提交所在单位的工作鉴定。鉴定应由所在单位党组织用单位函头纸出具,若单位无党组织则由单位行政部门出具。鉴定要写明预备党员何时到本单位、从事什么工作,并简要概述预备党员在思想、工作等方面的表现。有党组织的单位还要写明是否建议其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,落款时还要注明单位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且须加盖单位公章等。(待定)

二、讨论、培训(党小组或支部)

    1、党小组(若有)对预备党员进行认真讨论,充分发表意见;

    2、提出对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,供党支部参考;

    3、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培训。

三、征求意见(党支部)

    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。(主要听取所在单位领导、同事的意见)

四、审查(支委会)

    根据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、党小组(若有)和党内外群众的反映,对照党员条件,全面分析研究预备党员(主要审查思想汇报、转正申请报告、所在单位鉴定、党费缴交情况、参加组织活动情况、预备期考察评语等等),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提出意见,提交党员大会讨论。

五、讨论(党员大会)

    1、由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向大会汇报本人主要优缺点,今后努力方向和要说明的问题;

    2、党小组(若有)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思想、工作、学习情况和党小组意见;

    3、支委会介绍预备党员的表现和对他们进行教育考察的情况,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;

    4、党员讨论。肯定成绩,提出缺点,提出希望,表明能否转正,并举手表决;

    5、将表决结果(支部大会决议)填入其《入党志愿书》。

六、审批(党委或授权的党总支)

    1、党支部将党员讨论结果报告上级党组织;

    2、党委(或授权的党总支)讨论审批,并通知党支部。

七、善后工作(党支部)

    1、批复后,党支部书记(或党组织负责人)要与本人谈话;

    2、将审批结果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。之后,以“喜报”形式在单位内张榜公布;

    3、预备党员转正后,将新增的转正申请书、思想汇报、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表、支部大会议记录表等材料按顺序放入党员档案材料中,上交公司党委组织部。